檔案管理亦稱檔案工作。是檔案館(室)直接對檔案實體和檔案信息進行管理并提供利用服務的各項業務工作的總稱,也是國家檔案事業基本的組成部分。
劃分環節
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鑒定、統計和提供利用的活動。包括:檔案收集、檔案整理、檔案價值鑒定、檔案保管、檔案編目和檔案檢索、檔案統計、檔案編輯和研究(見檔案文獻編纂)、檔案提供利用。這 8項工作的劃分只是相對穩定而不是肯定的,也有分為 6個環節的,也有分為基礎工作和利用工作兩大部分的。由于現代檔案管理工作已成為復雜的系統,故也有按多層次進行劃分的方法。其檔案實體管理和檔案信息開發兩個子系統,各子系統又下分若干層次小系統。檔案實體管理分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統計等工作環節;檔案信息開發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輸出兩部分,信息加工由編制目錄、編輯文獻匯編和編寫參考資料構成,信息輸出由提供閱覽、復制、咨詢、函調、外借以及出版、展覽等多項服務活動構成。整個檔案管理系統及其子系統在運行中都形成反饋機制。隨著檔案管理現代化的發展,還將對檔案管理工作的結構產生新的影響。檔案管理的終目的是提供檔案信息為社會實踐服務,檔案管理系統的結構即根據這一目的而設置。其中每項工作都必不可少,并有一定程序。它們組成一個有機整體,為實現檔案管理系統整體功能而發揮各自的作用,同時也相互關聯、相互制約。例如價值鑒定工作有時與收集、整理工作結合進行,甚至在文件立卷歸檔時就進行初步鑒定。
對象
檔案管理的對象是檔案,服務對象是檔案利用者,所要解決的基本矛盾即是檔案的分散、零亂、質雜、量大、孤本等狀況與社會利用檔案要求集中、系統、優質、專指、廣泛之間的矛盾。社會對檔案需求的滿足程度取決于檔案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檔案管理水平則要適應不斷增長的社會需求。二者處在從不適應到適應的不斷矛盾過程中,從而推動檔案管理工作向前發展。從幾千年檔案管理的歷史來看,檔案管理是由非獨立系統到獨立系統、由簡單管理到復雜管理、由經驗管理到科學管理、由手工管理到計算機管理、由封閉系統到開放系統而發展的。